公告日期:2026-03-1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关于对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于 2026 年 2 月
4 日收到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贵部《关于对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36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公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32 亿
元,同比下滑 30.55%,四季度单季度营收预计 1.88 亿元至 2.18 亿元,同比增
长 27.89%至 48.30%,占全年营收比例近 6 成。请公司:(1)分业务列示 2025
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对应金额、同环比变动、收入确认政策及变化、毛利率及同比变化、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列示 2025 年全年及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中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合同主要内容及金额、收入确认金额、时点及依据、毛利率、应收账款和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同类型非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在上述方面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和关联交易背景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3)补充披露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及其具体情况,并逐条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
公司答复:(一)分业务列示 2025 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对应金额、同环比变动、收入确认政策及变化、毛
利率及同比变化、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
理性,以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分业务列示的 2025 年度及第四季度数据
单位:万元
收入金额及同环比变动 收入确认 毛利率及同比变动 回款情况
政策是否 2025 年第四季
2025 年度 2025 年第四季度 2025 年度 2025 年度 2025 年第四季度
业务 发生变化 度
收入构成
构成 占全年对 毛利率 截止披露 截止披露
毛利率同
收入 同比变动 收入 应业务收同比变动 环比变动 毛利率 毛利率 同比变 当期回款 应收款项 期后回款 日尚未回 当期回款 应收款项 期后回款 日尚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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