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1
证券代码:870051 证券简称:拓峰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卜琰因缺席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参与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30名,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确定 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20日为本次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应在本次行权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行权申请书或放弃行权申请书。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 等待期届满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期权激励授权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为13个月,即在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的情况下,自期权授予日起至公司公布2017年度指标条件考核结果之日后,符合行权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可在30天内进行行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的首个交易日。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 2017 年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案)的议案》。由此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7年4月
14 日。因此,期权激励授权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
满。
(二)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及达成情况说明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
2、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激励计划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相关情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形,满足股票期权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获授条件。
5、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
6、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国家行政机关认定
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被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直接宣布为不适
当人选不满三年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股转公司行政处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
罚不满三年的; 关情形,满足股票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期权的获授条件。
4、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所规定激励对象的范围或条件的;
5、《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规定或双方约定不得享受股
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6、董事会认定不适合享受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
(三)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及达成情况说明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1、公司指标 务所(特殊普通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 伙)出具的“天健审
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指标等级评定并行权,以达到指标 [2018]2185号”审
等级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其中第一个行权期的考 计报告,公司2017
核指标为:以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考核对象,若公司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实现净利润650万元,则公司指标等级为B档;若公司实 7,057,616.76元,
现净利润800万元,则公司指标等级为A档。 达成B档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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