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 号)予以同意注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573,932,226 股,发行价格为 5.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3,219,759,787.86 元,扣除所有发行费用人民币 40,531,791.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9,227,996.12 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担任上述项目的保荐机构,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持续督导期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人已与厦门象屿签署协议,明确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日常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和检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厦门象屿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不存在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违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违规、违背承诺的情况。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已督导公司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6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已督导公司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各项制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已督导公司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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