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 象屿 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 象屿 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 象屿 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573,932,226 股,发行价格为 5.61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合计人民币 3,219,759,787.86 元,扣除所有发行费用人民币 40,531,791.7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9,227,996.1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04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联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 35150198040100003903
试验区分行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 4100023029200608041
试验区分行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 40377001040027479
试验区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 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银行利息收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38.9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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