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0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73923 证券简称:碧之江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广东碧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其他定向发行相关议 案。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其他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2023 年 8 月 30 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碧
之江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636 号),确认公 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141.3728 万股新股;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公告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提前结束暨认购结果公告》,公司实际发行股票1,413,728 股,募集资金总额11,000,000.00 元。大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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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结果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出具了“大华验[2023]0005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司已使用募
集资金 2,211,715.42 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789,262.36 元。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结合公司资金使用规划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拟购买投资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选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期限
单个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含12 个月)。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作用而产生的波动性会对上述投资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预期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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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财务部人员将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持续跟踪与分析,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的流动性与安全性。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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