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 9.16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评估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立信制定并
落地了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同步执行全流程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保障审计工作合规性与专业性。审计期间,立信就其自身及项目团队的独立性声明、审计小组人员配置、审计工作规划、关键风险判断等核心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开展了充分、及时的沟通,确保双方信息对称。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评估,立信在本次年报审计中始终秉持公允、客观的原则开展独立审计工作,充分展现了专业的职业操守与扎实的业务能力,不仅按约定时间高效完成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全部任务,且审计流程规范有序,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完整、清晰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交付及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与公司需求。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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