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张荣、独立董事蔡敏(已离任)和董事谢鹏 3 名成员组成,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钱张荣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 年 12 月 1 日,蔡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名周斌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周斌照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周斌照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
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内容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议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2 月 10 日 表。
四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 审阅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3 月 21 日 再次审阅财务报表。
五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3 月 26 日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师
六次会议 事务所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
关于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核查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控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4 月 23 日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七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控股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8 月 28 日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八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控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10 月 27 日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九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继续由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该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突出,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相关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事由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开展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运行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执行汇报、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内部审计开展情况,对内部审计重点、实施路径及整改落实等工作给予专业指导。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就财务报告编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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