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4 月 2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12.83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990.57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1837%
实际回购金额 20,098.2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12元/股~10.50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2.83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9)。截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股份 1,990.57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1837%,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10.50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9.12 元/股,回购均价 10.1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98.2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0)。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黄酒集团”)通知函,黄酒集团拟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5 月 4 日期
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24-027 公告《关于控股股
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黄酒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16,460,041 股,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4,984.44 万元(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触及 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1)。
除此之外,公司自首次公告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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