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崔宏琴女士、傅强先生、江华先生、谢小兵先生和金蕾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刘清亮先生、赵红女士和邢钢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崔宏琴女士、傅强先生、江华先生、谢小兵先生和金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清亮先生、赵红女士和邢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7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