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6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27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6 - 2025/7/17 2025/7/1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7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6,393,980,683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7 元(含税),以此计算本期拟分配现金利润总额为 81,203.55 万元。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当前公司仍处于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尚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差异化分红,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开始转股。截至 2025
年 7 月 9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 6,393,981,723 股,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时总股本不发
生变化,国投转债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6 日期间停止转股,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的总股本与2025年7月9日收盘后总股本一致,为6,393,981,723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393,981,72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2,035,678.82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6 - 2025/7/17 2025/7/1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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