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分别是孙茂竹先生、于舒天先生、姚东晗女士、刘宁先生、陈震先生,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会结构调整,林国龙先生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
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姚东晗女士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起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构成合理,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报各类议案共计 31 项。各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或委托出席了会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聘任财务负责人、内部控制评价、内部审计、产业园搬迁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我们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我们根据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年审工作时间安排;审阅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以书面函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审阅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及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提请董事会审议;也对年审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和评价。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监督与评估,认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登记,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慎发表专业意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在帮助公司加强风险防范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鉴于此,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万元(含
税)。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除年报内容外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的监督及评估,始终将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作为监督工作的首要原则。通过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方向与质量实施监督指导;每季度结束后,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关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我们围绕公司战略实施,结合公司经营重点领域及高风险环节,指导内部审计聚焦低成本运营、营销业务、采购管理、工程建设、关联交易及投后评价等关键领域,系统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工作,精准识别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反馈-整改跟踪-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汇报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助力公司降本增效、有效化解各类运营风险,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切实护航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评价情况,下一年度内控建设与监督工作部署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发展实际。在监督
过程中,我们推动公司治理层面持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指导公司规范优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完善依法治企及风控合规治理架构,优化各专项委员会设置,清晰界定各层级、各部门管理责任;督促公司系统梳理并优化管理流程与制度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基础架构,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扎实推进制度完善、过程监督、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通过系列举措,公司内控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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