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三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国家出资企业皖维集团的审批同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尚需获得国家出资企业皖维集团的审批同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皖维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20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 365,629.54 260,000.00
项目
2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 66,129.41 40,000.00
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
合计 431,758.95 3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为 6.42 元/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6.42 元/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
为不超过 467,289,71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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