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吴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先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张扬、张运楼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994,145.5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3,676,463.43元,加上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3,238,794,150.63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4年度股利289,675,302.86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49,436,529.8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23,027,216.19元。
结合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及江苏盐城基地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9,106,4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41,382,128.9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08,054,400.88元转入下期。
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了回购注销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业绩补偿股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165,528,515.92元)、股份回购金额(1元)和本次现金分红(41,382,128.98元)合计人民币 206,910,645.90 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7.68%。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3
第五节 重要事项......6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7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84
第八节 财务报告......85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经公司负责人签名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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