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
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事务所共有
合伙人 25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 954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天健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578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结合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质量和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新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后经 2025 年 4 月 17 日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2025 年 4
月 11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事务所为公司项目配备了专属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 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天健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 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
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 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3、审计质量管理
天健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天健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专业技术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等。天健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 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天健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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