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 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 3
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7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0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1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 11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2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19
四、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 22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 26
六、推荐结论 ......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华安证券授权吕娟女士和李超先生作为皖维高新 2026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1、吕娟女士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完成神剑股份(00236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交建股份(60381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君禾股份(603617)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浙商证券(60187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李超先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喜悦智行(301198)IPO 项目、必创科技(300667)IPO 项目、北信源(300352)IPO 项目、大西洋(600558)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海南航空(600221)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凯迪电力(000939)公司债券项目、青海春天(600381)借壳 ST 贤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露笑科技(002617)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环环保(300692)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华安证券指定李健为项目协办人,桑川、王运龙、卫骏、汪昕、张博、尹天真、张璐、李金泰、黎敏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Anhui Wanwei Updated High-Tech Material Industr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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