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安徽省维尼纶厂(现更名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于1997年5月22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安徽省巢湖市。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153584043T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069,106,449 元,股份总数 2,069,106,4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A 股 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2,069,106,449 股。公司股票已于 1997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化学纤维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聚乙烯醇、高强高模 PVA 纤维、PVB 树
脂、PVB 胶片、可再分散乳胶粉、PVA 光学薄膜、VAE 乳液、偏光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九届十九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的披露事项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5%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5%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5%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款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回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款
重要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回
重要的核销长期应收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变动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资产总额或收入总额或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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