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本人作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职。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重要技术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龚建伟,男,1969年出生,工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汽车研究所所长,兼任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公司北理慧动等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电话沟通等多种途径积极、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及所在行业经营环境和最新政策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经营层和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
2、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4次、实际参加4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3次。
本人担任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应参加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2次,实际参加2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实际参加2次。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各项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监管要求,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所有议案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或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各项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异议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发挥监督作用,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策略、审计报告初稿以及年度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在股东会审议利
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重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以及公司重要技术活动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为22天,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并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技术交流方面,本人与公司工作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开展客车智能驾驶技术的研发方案、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公司产品及售后服务中的应用途径,以及推进公司技术人才培养与招聘、校企人才培养与科研合作的相关事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使本人可以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均能够及时、准确地将会议资料提供给本人审阅,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在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及时向本人推送相关信息解读,保证本人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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