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通知,2026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 3 名,实际参会 3 名。会议由主任委员尹效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均已参加培训或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其中潘克勤先生具备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学历背景、从业经验等。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汤玉祥先生、李盼盼先生、王文韬先生、王学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潘克勤先生、龚建伟先生、李玉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我们一致建议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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