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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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到先生、薛黎曦女士、胡超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周到先生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提交的年度内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审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1、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磋商,对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人员、审计范围和总体计划、审计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定期地电话联系审计项目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沟通审计问题。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记录了督促审计工作进度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3、2025年1月,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审阅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指南、通知等规定进行了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同意向会计师
事务所提交此报表用以审计,并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
4、2025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指南、通知等规定进行了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事项进行审阅,同意公司根据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4年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对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审议,建议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对《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2025年4月28日、8月26日、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指南、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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