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02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6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
“本次合并”)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为临 2021-056。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一、特别风险提示
2021 年 9 月 1 日(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9.93 元/股,本
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6.02 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6.02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由于目前公司股票价格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若公司异议股东选择行使现金选择权,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有权申报的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关
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括其各项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
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异议股份直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
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内有效履行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根据葛洲坝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1,340,609 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 1,340,609 股。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
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
完成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
3、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
牌。
4、收购价格:6.02 元/股。
5、申报方式:公司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
(1)异议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复印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复印件)在申报期内以传真、快递或现场方式提交给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后文),传真到达时间或快递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期内。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2)如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至公司公告的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其申报视为无效。
(3)投资者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6、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1)在申报期内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须在 2021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的
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应当携带《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一)、《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个人股东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个人股东的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资料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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