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17 00:55:02 股吧网页版
600069:银鸽投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7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0-01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二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十三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

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

十四 (二)要约方式;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二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程的规定或者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