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标的资产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审核报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91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手方对标的资产2025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910号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科技)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交易对手方对标的资产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中船科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
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船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
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船科技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交易对手方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中船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科技容诚专字[2026]230Z0910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舜
中国注册会计师:
耿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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