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严臻)
作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进一步规范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严臻:男,1977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国
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有关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正确作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
股东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会 10 次、列席股东会 5 次,不存在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开展工作,2025 年度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本人积极出席并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本人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并认真审阅会议内容,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支撑。
(三)其他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保持关注和了解,获得了公司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本人积极学习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及最新政策文件,同时认真了解风电产业相关行业知识、关注行业动态,以深入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支持。公司能够按需提供相关资料,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本人多次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审议了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等相关议(预)案,并同意相关议(预)案。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认为:2025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系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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