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主办券商”)是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川马”、“公司”)的主办券商。
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形,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事项作以下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形
ST川马原定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因公司资金短缺,无法支付审计费用,导致未能聘请审计机构进行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公司未在2019年4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由于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前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暂停转让。目前公司股票仍处于暂停转让状态。
截至目前,公司尚无法预计2018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且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按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因此,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形。
(二)主办券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如果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6月30日),公司仍未能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
由于公司尚未恢复生产经营,已失去主要收入来源,以公司目前情况无法取得外部资金支持,公司目前尚未采取消除措施以终止挂牌风险。
公司将积极努力寻求解决办法,争取消除公司目前所面临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除不能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外,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诉讼风险、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风险事项。
主办券商前期已分别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12月25日、2018年4月27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1月8日、2019年4月19日和2019年6月13日对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事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进行了风险提示。截至本文件出具日,上述风险事项尚未解除。
主办券商将督促公司及时落实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事宜,并督促公司及时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督促公司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并积极督促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挂牌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4区顺丰路15号德安电商基地226室
联系人:罗文秀
联系电话:13631604311
电子邮箱:lwx8448@163.com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祖运
联系电话:0755-82531329
电子邮箱:zhouzuyun@stocke.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