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
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2025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方案、风险评估、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
任能力,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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