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5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其中规定“关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执
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核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9 号》,其中规定“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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