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15:50:40 股吧网页版
康欣新材: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反馈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年审会计师”)作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欣股份”)2024年度报告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贵单位于2025年6月18日下发的《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对问询函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结合我们审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现将有关问题汇报说明如下:

问题1、关于业绩情况。

公司主营集装箱地板、民用板、可装配式木结构产品等业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2亿元,较上年增长144.46%,对应营业成本6.59亿元,毛利率为-9.50%。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3.34亿元,亏损较2023年同比扩大,最近三年累计亏损8.23亿元。分季度来看,公司2024年各季度收入分别为0.53亿元、2.48亿元、1.93亿元和1.08亿元,毛利率分别为-5.49%、-4.38%、-0.35%和-39.4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34亿元、-0.54亿元、-0.38亿元和-2.08亿元。

请公司:

(1)结合集装箱行业整体情况、集装箱地板竞争格局、公司市场占有率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近三年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行业总体趋势是否一致;

(2)结合2024年第四季度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费用支出,说明公司2024年第
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亏损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

(3)结合盈亏平衡分析,说明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公司为改善经营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意见。

一、结合2024年第四季度的市场环境、公司经营、费用支出,说明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亏损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结合2024年弘景·集装箱供应链景气指数,2024年自2月份开始,全年集装箱行情都处于较好水平,第四季度虽有所回落,但总体景气。同时公司经营及费用支出相比较前三季度未出现明显波动。

2024年第四季度末,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主要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致使2024年公司第四季度毛利率大幅下滑、亏损大幅增加。具体事项如下:
1、本年度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提与生产相关固定资产折旧74,501,105.68元、计提生产人员薪酬12,049,140.32元,计入当期生产成本,因生产线开工率不足,将停工停产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人员职工薪酬调整计入了营业成本,第四季度转入营业成本金额约为48,351,997.95元,导致第四季度毛利大幅下滑,由正转负。

2、年终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库存商品进行了跌价准备计提,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发生减值,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约为52,622,276.19元,导致第四季度亏损大幅增加。

3、因近三年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持续下滑,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将以前年度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5,230,532.11元予以冲回,导致第四季度亏损大幅增加。

4、因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经营未达预期持续亏损,生产线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具有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394,866.90元,导致第四季度亏损大幅增加。

5、按照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计提合同资产/信用减值约4,317,698.23元。

综上所述,上述事项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亏损增加约16,691.74万元,扣除以上影响后净利润亏损约为4,584.10万元,与前三个季度平均亏损数据相当。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