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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 2026Z00462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2026Z0046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康欣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新材)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6S02652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现将对康欣新材上述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 所述:2026 年 4 月 28 日,康欣新材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1 号),康欣新材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截止报告日,康欣新材无法获取相关事项的具体影响数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事项对康欣新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指南,来确定康欣新材2025年报审计重要性水平。

选取的基准:营业利润的绝对值

使用的百分比:5%

选取依据: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利润是大多数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的财务指标,因此我们根据营业利润的5%确认重要性水平。

计算结果:1,957.00万元

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三、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由于我们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对康欣新材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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