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王海燕的述职报告
我作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海燕,女,1976 年 5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林业大学化工学院制浆造纸专业本科、林产化学加工专业硕士、博士,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学院博士后,伯明翰大学访问学者。长期从事林产化工、生物质、化工工艺及分离技术、固废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 子课题
以及企业委托项目 30 多项,发表论文 80 多篇,在 CEJ、Energy 等发
表 SCI 论文四十多篇;作为主发明人,已获授权发明专利 30 多件。
任职期间我及我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综上,我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海燕 10 10 0 0 否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我都亲自出
席。会议期间,我对各项议案逐一认真审议、充分研讨,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从合规经营角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综合授信、股份回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专业独立意见。董事会休会期间,我按季度持续关注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我没有对公司 2025 年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和 3 次临时
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我关注并出席了每次股东会,认真听取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三)其他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6 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讨论和沟通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开展、重点审计区域与审计策略、风险评估判断等情况,并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沟通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审议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对拟聘任人的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度,我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期间,通过电话问
询、视频会议、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经营层开展多次沟通与调研,实地了解生产车间、业务基地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
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第一手资料,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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