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中喜财审 2026S02652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 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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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审计报告
中喜财审 2026S02652 号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欣新材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所述:2026年4月28日,康欣新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1号),康欣新材2016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截止报告日,康欣新材无法获取相关事项的具体影响数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事项对康欣新材2025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对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康欣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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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康欣新材主要经营活动为集装箱板、COSB板、城镇绿化苗、林木的生产销售。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42所示,公司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43,338,162.91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康欣新材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错报风险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包含的各项履约义务,确认并评价履约义务的履约时点,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不同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收入交易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据、客户签收记录、银行进账单等资料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营业收入及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函证本期销售额;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客户签收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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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物资产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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