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
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 2025 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31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39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4 名。
2025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42 家,挂牌公司客户 208 家,实现
收入总额 44,911.6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8,384.9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77.8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喜认为公司除保留意见事项外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喜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喜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中喜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沟通,充分了解审计情况,对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三)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冯凯燕、王海燕、罗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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