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5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和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7 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86 人调整为 7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00
万股调整为 1,424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量由 2,000 万股调整为1,82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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