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5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人福
股票代码:600079
收购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 1 号生物创新园二期A12 栋 12-01
一致行动人: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 1 号生物创新园二期A12 栋 12-03
一致行动人:中粮信托-春泥 1 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一致行动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818 号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 B
地块三期 B14 栋 5 层 01 号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
三、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
收购人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将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已承诺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前提下,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4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6
一、收购人:招商生科......6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生科投资发展......15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春泥 1 号......19
四、一致行动人之三:武汉高科......22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关系......26
第二节 本次收购决定目的......28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28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
股份......28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28
第三节 收购方式......29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收购方式...... 29
二、本次收购涉及的主要协议......30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33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3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人福医药 指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招商生科 指 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生科投资 指 招商生科投资(武汉)有限公司
生科投资发展 指 招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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