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6:36:01 股吧网页版
ST人福: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向海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向海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规范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 7 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向海龙,男,无党派人士,民商法硕士,三级律师职称。曾历任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现任北京盈科(宜昌)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律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2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对照相关监管规定开展独立性自查,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为其提供有偿服务。除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方获取任何未予披露的报酬、补贴或其他经济利益。

本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忠实、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与监督,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加会议

向海龙 4 4 3 0 0 否 2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
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 人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 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并就关联交易
事项充分讨论并形成独立意见,确保履职独立性。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
司经营工作会议等机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本人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