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管理 ......3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与权限 ......5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8
第五章 审计结果运用 ......11
第六章 责任追究 ......12
第七章 附 则 ......13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人福医药”)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强化各单位内部审计机 构和审计资源管理,提升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提高内部 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等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人福医药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坚持党对内部审
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人福医药党委的领导下,构建集 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人福医药及人福医药下属全资公
司、控股公司、受托管理的公司及其他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工作。对参股公司审计监督,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 权限行使审计权力。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人福医药各单位
财务收支、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 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各单位完善治理、增加价值 和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为:独立性原则、客
观性原则、保密性原则、职业谨慎原则、重要性原则、成本与效益原则、监督与服务原则。
第六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围绕各单位总体
规划和战略部署,对经营管理、业务运营及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各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化解经营过程中相关风险、促进各单位依法合规经营,推进决策有效执行,保障资产安全与完整。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
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内部审计执业规范和本制度规定,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强化内部监督协同机制建设,
加强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战略投资、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与追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打造内部大监督格局,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依法合规。
第九条 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在本制
度中的含义如下:
(一)人福医药:指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二)下属单位:指人福医药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受托管理的公司及其他所属单位;
(三)各单位:指人福医药和人福医药下属单位;
(四)上级单位:指对本制度具体条款所涉主体有管理权的单位;
(五)内部审计机构:指各单位设置的、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
(六)内部审计人员:指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中专职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下属单位中专职负责本单位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十条 人福医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设立
内部审计机构。人福医药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党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人福医药审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人福医药
规章制度履行审批流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审计计划、定期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 人福医药审计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
作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推进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审计计划、调配审计资源、指导审计项目实施、以及开展审
计质量评估等。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
专业知识、技能及应有的职业审慎。各单位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继续教育等,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十五条 各下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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