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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3:48:50 股吧网页版
金花股份董事长被取保候审却“瞒而不报”,遭警告并罚款350万元
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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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金花股份(600080)发布公告,董事长邢雅江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陕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邢雅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调查,具体违法事实包括未及时向公司报告其于2024年4月至7月期间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情况,直至2024年8月24日才对外披露相关事项。根据处罚决定,邢雅江受到警告并被处以3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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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邢雅江及其代理人在听证及陈述申辩中提出:一是关于取保候审的事实,邢雅江客观上无法确认自身法律状态的变化,导致无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无主观过错。

  二是本案处罚过重,未考虑其主观过错程度、未造成危害后果等因素,处罚幅度上存在失衡,违背过罚相当原则。因此,请求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经复核,陕西证监局认为:邢雅江关于本人“客观上无法确认自身法律状态的变化”的相关申辩意见不影响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其关于“无主观过错”的申辩意见无事实和证据支撑。因此,对当事人邢雅江的上述申辩意见,我局不予采纳。

  金花股份表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事项涉及的立案及行政处罚决定事项仅限于公司董事长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邢雅江董事长将认真汲取教训,尽最大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金花股份负面消息缠身。2024年,金花股份就因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隐瞒董事长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多次被监管警示。

  2024年6月1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以下简称《通报》),由于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金花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认为,金花股份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分别近105%、58%,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金花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邢雅江、时任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韩卓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予以通报批评。

  2024年6月21日,金花股份收到了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由于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相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金花股份及邢雅江、韩卓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今年5月23日金花股份公告,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邢雅江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邢雅江进行立案。

  公司2024年年报显示,邢雅江,58岁,博士,1992年至今任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邢雅江2024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12.03万元。

  金花股份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线涵盖化学药品、中成药、原料药和保健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外用溶液剂等一百多个品种、品规。依据特性和经营模式,产品分为骨科类、免疫类、儿童类和普药类等四个系列。2024年,金花股份共实现营业收入5.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5%。实现归母净利润 7461.13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公司10月30日发布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5年第三季度,金花股份营业收入为1.43亿元,同比下降17.55%;归母净利润为2828.62万元,同比增长32.7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856.22万元,同比增长152.98%;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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