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2024年5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557,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1%。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累计回购股份2,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4%);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累计回购股
份 17,807,5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号)。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 号),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7,465,405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6 年 1 月 7 日、2 月 4 日、2 月 14 日、3 月 3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首次集中竞价减持
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8 号、临 2026-003 号、临 2026-005
号、临 2026-006 号、临 2026-007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出售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
3,430,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减持均价 8.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823,332.0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7,12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9%。
截至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 3,732,
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均价 8.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2,448,829.5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6,82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20,557,582股
持股比例 5.5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0,557,582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1、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2、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出售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股东名称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减持数量 3,732,782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2026 年 4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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