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2:42:51 股吧网页版
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6-01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由七人调整为五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共三名,独立董事共二名。公司股东邢博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792,352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 25.40%)向公司提交了提名函,提名吴雅婕女士、刘晓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邢雅江先生、邢博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并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了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同意邢雅江先生、邢博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娟女士、吴雅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雅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均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以上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董事职责与义务。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董事候选人诚信档案查询工作。上述候选人均不存在相关规定中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一邢雅江先生因相关违规事
宜,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92025004 号)、2025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 号)(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5-026、临 2025-052”号公告)。

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邢雅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邢雅江先生于 2020 年 6 月任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2 年 2 月任
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2023 年 5 月至今任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淀,拥有出色的领导能力与决策水平,任职至今能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
维护公司发展稳定、推动业务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

2、邢雅江先生受到纪律处分主要系其个人原因,不涉及公司业务经营、不涉及公司违法违规,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也未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邢雅江先生对上述处罚高度重视,已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邢雅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为父子关系,长期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公司内部治理、战略规划等重大事项中承担核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