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2
第四章 公司党组织......5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22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32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和法律顾问制度 34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二章 附则......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机械工业部机械政(1997)294 号《关于设立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筹)的批复》和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7)63 号《关于同意设立东风汽车电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000061134)。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完成了“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
续,换发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85386W。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 万股。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三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Dong Feng Electronic and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骏环路 88 号 13
幢 203 室。
邮政编码:20111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3,026,17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加强经济技术合作,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行科学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开拓国际市场,使公司成为综合性、多方位的企业集团,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收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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