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执行事务合伙人:邓超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 48 名、注册会计
师 28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7名。
立信中联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3.16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 亿元。2024 年度立
信中联为 28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客户主要从事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审计收费总额 2,438 万元,无同行业上市公司。
(二)聘任程序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开招标比选,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立信中联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中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中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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