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0
证券代码:836709 证券简称:昀丰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以下调整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进行追溯重述,具体如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将预付账款中预付的土地款、工程及设备款项重分类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为非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对前期财务信息披露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5620号《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予以确认。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为非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对前期财务信息披露进行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更正内容未对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亦未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更正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信息。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6年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17年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2018年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6)年12月31日和(2016)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50,499,205. -97.67
预付款项 51,701,738.64 1,202,532.95
69 %
50,499,20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499,205.69 -
9
482,926,989.5 482,926,989.5
资产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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