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2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婷婷
作为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本人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李婷婷,女,汉族,1979 年 1 月出生,民进会员,大学
本科学历。历任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上海兰迪(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姓 名 情 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数 7 通讯方式 出席股东
李婷婷 次数 7 委托出席次数 0 参加次数 5 大会次数 3
缺席次数 0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
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
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
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发表同意意见,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
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会议
4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参与会议 1 次。本
人对所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涉及的提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提交董事会。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及时电话沟通了解背景信息,充分利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对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外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方案、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内容汇报,对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工作考察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
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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