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2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8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
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属于制造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 次。
44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8人次。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尤开兵先生,2005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中信尼雅(600084)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尤文波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徐工机械
(000425)、中信尼雅(600084)2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 13 年,自 201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4 年起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2016 年起在中兴华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 3 年为上市公司中信尼雅(600084)、宏盛股份(603090)、廊坊发展(600149)、汇鸿集团(600981)等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兴华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中兴华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涵盖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与整改程序八个要素并有效运行的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信息安全管理
中兴华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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