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 11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朝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同仁堂商业终止对红惠医药投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商业)对外投资红惠医药(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红惠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宏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惠医药)51%股权事项触发原股权转让协议交割审计条款以及红惠医药公司业绩分析中对利润波动的影响因素,经各方协商一致已中止执行。综合考量当前市场环境及同仁堂商业整体战略布局等因素,同意同仁堂商业与交易各方签署终止收购协议和减资协议,正式终止本次股权收购并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红惠医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同仁堂商业终止对红惠医药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仁堂商业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资金专用于委托贷款协议约定的项目,贷款期限三年。
本次关联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朝华女士、王春蕊女士、王兴武先生、黄冬梅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 4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 202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