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一) 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 年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湖北省财政厅 42010005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中审众环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7,185.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4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5,961.69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二) 项目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国敏先生,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书涛先生,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卉女士,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 质量管理水平
(一) 项目咨询
根据中审众环《技术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对于某一重大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以及困难或有争议的审计技术问题,在该业务项目适用的会计、审计准则或规范体系下找不到清晰的规定和指引(或者对该规定或指引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理解)并且在技术部发布的技术专业标准资料中也找不到相关的指引时,项目组应当启动咨询程序。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同仁堂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审众环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 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如当项目合伙人与复核合伙人之间就专业判断发生意见分歧时,按如下方式处理:(1)进行技术咨询,并依据咨询意见恰当处理意见分歧;(2)涉及的相关事项提交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审议处理;(3)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按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争议事项进行再次审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再次审议处理决定是中审众环对重大分歧事项的最终处理意见。只有当意见分歧得到妥善解决之后,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业务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 项目质量复核
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制度》及《业务工作底稿复核管理规定》,中审众环实施
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三级复核、质量控制部进行项目质量复核以及独立复核合伙人对项目进行质量复核。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项目质量复核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 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周期性的抽选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指根据事务所质量管理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取某些项目或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中审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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