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8-10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 长油
编号:临 2012-025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加坡公司”)和长航油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的生产经营需要和实际融资量,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新加坡公司和香港
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反担保),其中对新加坡公司的担保授权
的最高限额为 20,000 万美元,对香港公司的担保授权的最高限额为
3,800 万美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续保。授权
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2 年年底。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
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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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ST 长油关于授权公司为境外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 2012—026 号)。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第七十七条原为:“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决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现修订为“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决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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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现修订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基本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
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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