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庞正忠)
作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传媒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方面,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庞正忠,1963 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同时兼任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浙江金字机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1987 年至 1992 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93 年至今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任职。主要专注于知识产权业务领域,是国内最早从事科技法研究的实务专家之一,参与国家科技立法以及历次《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的修改讨论;被国知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曾荣获中国科技法学会首届科技法学突出贡献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 11 年被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评为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业界贤达”,并多次上榜《亚洲法律概况》、《知识产权管理》、LEGALBAND、《法律 500 强》等知名媒体和评选机构的知识产权榜单。
2019 年 9 月 18 日起任中视传媒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出席会议,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调查、获取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参与议案讨论,依据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予以赞成,未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庞正忠 7 7 0 0
2.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庞正忠 1 1 0
3. 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情况及独立董事占比符合相关规定。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对所属事项进行研究和审核,立足于专业优势发表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姓名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庞正忠 3 3 7 7
*报告期内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
过了《关于审核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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