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24
公告编号:2016-002
证券代码:834521 证券简称:中瑞新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16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人,出席会议董事5人,监事列席3人;会议由董事长薛江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薛江峰先生主持,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 公告编号:2016-002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因公司拟收购亨瑞博特楼宇科技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亨瑞博特楼宇科技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的相关股东提议变更公司审计机构,公司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体现公平、公正,经公司综合评估各项条件,公司决定不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现公司决定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号:110000016269274,成立于2013年09月0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0日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专业能力及审计职业道德上能够保证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16-002
的质量,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中瑞新源能源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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