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公司对信永中和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永中和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7 家。
2、项目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艳秋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艳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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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耀忠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二、执业记录及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本项目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机制,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对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信永中和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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