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1]第 1-1016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1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对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1]第 1-10161 号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和 2020 年度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 1-10360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72,0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62%,系购买的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发行的“新时代信托·【恒新 6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
财产品,该项信托计划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贵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接到新时代信托通知,该信托发生违约,无法按约定向
公司分配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的季度收益 1,360.33 万元、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的季度收益 1,390.9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的收益 45.85 万元和兑付本金 7.2 亿元。
贵公司经与新时代信托沟通,知悉新时代信托业已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接管。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贵公司该项投资的可收回性,以及以投资本金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恰当性。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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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该项资产的可收回性,以及主营业务全面停止经营,导致贵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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